南投縣私立貝斯特幼兒園  托藥辦法

112.08.01修訂

一、依據:

根據《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》第 11 條規定及教育部 112年 06月 12日臺教授國字第 1120078092 號函辦理。

二、目的:

三、託藥注意事項:

四、用藥注意事項:

五、其他衛教事項

以下傳染病請於第一時間內通知園方予以進行通報,並請在家休息休養。

法定傳染病

一般傳染病

1.新型A型流感

1.紅眼症(急性出血性結膜炎)

2.水痘併發症

2.流感

3.流感併發重症

3.疥瘡感染症

4.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

4.腸病毒(非併發重症)

5.結核病

5.頭蝨感染症

6.麻疹、德國麻疹

6.病毒性腸胃炎(如諾羅、輪狀…)

7.登革熱

7 腮腺炎

8.肺炎黴漿菌感染症

8.細菌型腸胃炎(如沙門氏菌…)

9.其他:請參閱衛生福利部公布傳染病分類表

★如有COVID-19 確診者,請務必主動告知。

六、本園相關的託藥規定已於幼兒園網站公告,自公告日起即刻生效。

※請詳讀並遵守本園之託藥規定※